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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试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最高可获千元奖励

2016-09-14 10:10:54
13日,市治污减霾办启动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适用于全市25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于经查属实的举报事项,我市将给予举报人100至1000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奖励办法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25类,涵盖了机动车、垃圾清运、有机废气、拆迁工地、建设工地、各类堆场、餐饮油烟、夜市烧烤、燃煤污染、水源地保护、河道管理、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生物质及废弃物焚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小电镀、小燃料、小农药、小造纸、小制革、小漂染、土炼油、土炼焦、小火电、小水泥、小玻璃、小炼铁、固体废物、废旧放射源以及工业企业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泔水车、轻型货运车等机动车排放黑烟、垃圾运输车辆高尖装载沿路抛洒、焚烧秸秆、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1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燃煤锅炉冒黑烟、拆迁工地扬尘污染、禁燃区内餐饮、住宿、洗浴等场所未使用清洁能源的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2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重污染应急期间违规进行涉土作业、加油站未按照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且经查属实,给予举报人3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在机关、学校、社区等环境敏感区从事石油化工、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或者恶臭气体生产活动、小造纸、小电镀等违法生产行为且经查属实,给予举报人5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工业企业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向水体排放、地下倾倒或偷排有毒有害废弃物行为且经查属实,给予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奖励。
据市治污减霾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资料齐全的举报事项,市治污减霾办将按照职能划分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因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应向市治污减霾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告知举报人。对举报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联合举报,奖金平均分配。
举报人可通过3种途径举报违法行为。一是登录西安市政府网站的“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二是微信搜索添加“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公众号;三是向市治污减霾办来信举报。地址: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政府2号楼11楼 西安市治污减霾办 邮编:710006
(记者 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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