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午间饮酒“调侃”交警 勉县卫生监督所5人被处分

2016-12-05 16:26:24
西北信息报—西北在线讯(记者 景文 王亮)12月1日,西北信息报曾报道,11月29日下午,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单位公车,在108国道遇到交警例行检查时,竟调侃交警并起争执。11月4日,西北信息报记者从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涉事公职人员以及勉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在内的5人被处分。
29日下午3时许,勉县卫生监督所公车上班时间拉了一车四人,喝完酒准备返回单位。当车辆行驶至108国道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褒联中队辖区时,恰遇交警例行检查。因害怕交警查出他们公车私用,上班时间喝酒,竟然公开和交警叫板,不让交警查他们,双方发生争执。
据了解,29日上午,所里5人到勉县褒城镇青河村扶贫户家中进行慰问。慰问结束后,5人便在褒城镇街上一餐馆就餐,5个人其中有3个人饮酒,每个人喝了1、2两二锅头。在回城途中,遇到交警检查,其中有人对交警调侃了几句。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后经协调,双方已经达成谅解。

12月4日,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应称,经调查,11月29日上午,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所干部李文立等5人在下乡返程中,路遇褒联中队例行检查,李文立等与交警发生争执。经查,李文立、陈新跃、高宏国3人均于中午饮过酒,且酒后调侃交警,不配合交警检查。

李文立、陈新跃、高宏国三人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已违反了有关工作纪律要求。2016年12月2日,勉县卫计局分别给予了李文立、陈新跃、高宏国警告处分,并已按照相关程序报请上级党组织给予李文立党纪处分。同时,卫计局党组对卫生监督所所长和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该单位加强作风建设整改,严明工作纪律,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