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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将专项督导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2017-08-29 14:59:50

7月31日,《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印发,《方案》要求对学校安全工作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地方进行问责。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督导重点治理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重点问题预防与应对,指导学校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情况。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及时打击涉及学校、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平安校园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健全未成年学生权利保护制度,防范、调查、处理侵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事件,开展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情况。

《方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奖惩机制,把安全工作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下级政府和学校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作为被督导单位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对专项督导结果为“不合格”的地方,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安全工作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地方,要进行问责。对违纪问题线索,交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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