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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

2018-05-09 11:29:19

本报乌鲁木齐5月8日讯 记者李春霞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提高我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近日,我区出台《2018年自治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培训等,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据悉,该行动针对有就业创业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主要措施包括: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其所学专业,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需求,开展弥补技能短板、提高动手能力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形式的“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新型学徒制培训;对拥有一定技能的理工科等专业毕业,且正在技能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企业结合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要求,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业务研修、参与技能大师工作室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同时,我区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推行“项目+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的点对点培训模式。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等家庭的就业困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技能脱贫培训,先定岗后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该行动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通过组织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就业创业培训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各类培训,帮助其掌握就业创业的专项技能、提高岗位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创造能力,引导其在生产和服务一线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培训合格率力争超过90%,培训后就业率力争超过90%,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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