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家长强行要求给孩子补课属于病态心理

2018-05-15 10:43:27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给学生减负,不仅要求禁止学校和老师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而且不允许老师给学生布置过多的家庭作业。但是,在江苏南京却有家长在“组团”补课。而且,竟然公开扬言“敢动老师,我们就去上访!”如果家长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就脱离教育客观规律进行非法补课,并以上访为要挟,这种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制止,绝不能让这种行为继续蔓延。

据大河报5月14日报道,江苏一家公办学校的家长们要求老师给孩子补课,既不能让老师白干活,又不能给老师惹麻烦,家长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由家长委员会找场地、看场地,并组织收费,然后将补课费“捐赠”给老师个人。然而纸包不住火,被举报发现后,老师和学校面临处罚。家长们情绪激动地表示:“你们敢动老师,我们就去上访!”对此,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束手无策,只得将此事上报,随后处理意见搁置。

面对这种尴尬现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既不能纵容,更不能心慈手软。教育有着自身的规律,家长无权“绑架”与要挟。如果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不如民办学校,那教育部门就必须认真查找原因,并想办法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如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无动于衷,那某些学生家长就会“变本加厉”地坚持非法补课。

然而,学生家长必须让自己的言行受制于国家法律约束,绝不能把自己的言行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教育部门经过劝阻无效,教育部门应当申请公安机关介入,让公安机关给那些要求给学生补课的家长进行普法教育。

作为家长,既要带头遵纪守法,又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因为,家长是孩子们的第一任老师。那家长就必须带头为人师表,绝不能带头违法。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而且,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先生曾经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那么,学生家长就必须严格用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绝不能以抵抗法律的方式给孩子进行非法补课。我们培养孩子,首先必须让孩子得到健康成长。如果家长误导了孩子接受教育的方法,就会让孩子的心灵受到不应有的伤害。

因此,学生家长千万不能用病态心理为孩子实施补课。只有用科学而又健康的教育方法教育孩子,才能让孩子的心灵得到净化,并在学习中取得事半功倍之效。

而且,法国思想家和法学家孟德斯鸠先生说得好:“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力。”如果法律法规不许可,那就不但是错误的,而且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请那些要求给孩子补课的家长三思而行。(郭喜林)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