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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地区专项执法“绿肺行动”启动

专项执法涉及38个县(市、区) 对环保督察遥感监测内容开展巡查

2018-05-22 10:18:13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秦岭地区专项执法“绿肺行动2018”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秦岭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逐步恢复和改善秦岭“国家绿肺”功能。

秦岭是我国南北方地理分界线,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保障线。近年来,省国土资源厅积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中央和省上领导批示精神,在秦岭地区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违法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的执法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为继续巩固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成果,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前期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秦岭地区专项执法“绿肺行动2018”。

此次“绿肺行动”于4月启动至11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督导检查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专项执法涉及陕西秦岭地区的38个县(市、区),执行主体为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点是通过卫片执法,将秦岭地区作为独立工作单元,分别部署、分类统计核查处理结果。同时,以环保督察遥感监测的278个点为主要内容,开展巡查工作,看死盯牢,防止问题反弹。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国土资源厅采取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夯实主体责任。明确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整合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秦岭办等部门力量,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线索共用、问题共治,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县(市、区)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细化本级的行动方案。二是坚持宣传引导。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秦岭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加强机制保障。涉及秦岭地区的县(市、区)政府加大对秦岭保护工作特别是执法检查工作的投入力度,在人员、资金、装备等方面予以倾斜。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国土执法巡查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的“前哨”作用,力争将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对私挖滥采、乱堆乱放、破坏植被、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对开山采矿(石),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直接立案查处,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对违法行为背后存在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将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移送相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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