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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大数据分析陕西离婚案 婚外情多难取证

2018-06-14 09:12:50

西安律师公布2017陕西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

陕西超八成离婚案判“不离”。

西部网讯(记者李媛)“我所接手的离婚案件占民事案件的一半;女性的独立意识正在崛起,越来越敢提离婚;2017年八成离婚案判不离……。”今天(6月13日)下午,在位于沣惠南路的某写字楼里,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莹面对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侃侃而谈,在对于一些普遍的社会现象叙述时,她不时地讲一两个自己曾代理的典型案例。“这个大数据对于我们分析社会的婚姻问题,对于律师的日常工作,甚至于我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改都能提供一些参考”。

西安三名律师统计分析出《2017陕西省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

张莹等三名律师,花了三个多月时间,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17年1月1至12月31日的我省各法院离婚诉讼判决,抽取3579件判决做大数据归纳总结,并针对整理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撰写了《2017陕西省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数据统计只能根据公开数据库中显示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同时,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以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案件不在此次分析范围之内,本次数据统计的文书仅限于判决书。

2017年,张莹和她的团队第一次做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对于分析的结果,她感到震惊。“日常的工作中,我们仅仅发现了局部的一些情况,但根据大数据结果更加直接,问题也更突出。”张莹说,未来他们还会将陕西离婚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继续做下去。

结合日常接手的案子以及分析报告,张莹认为,在结婚前的整个阶段,没有一门功课是让准夫妻掌握婚姻和家庭是如何经营的,对于成长经历不同的两个人,如何和谐的相处,这门课都是缺失的。“很多的独生子女父母对孩子的婚姻干涉较多,控制欲望较强,导致夫妻两人在婚姻中产生隔阂。”张莹说,夫妻在生孩子后,女性因为参与和付出较多,角色转变较快,而男性角色转变相对较慢,婚姻的这段时间相对比较脆弱。

面对这些现实问题,张莹在做完分析报告后认为,男女双方应该谨慎对待婚姻,在领证前,要考虑好是否能承担起婚姻赋予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张莹看来,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对离婚诉讼程序的先进经验,设立“预离婚阶段”,对诉讼双方有很好的缓冲作用。“最重要的是,社会各个方面都要加强对准夫妻的婚前教育,让双方学会如何经营婚姻,充分认识到婚姻中的责任和义务,真正从心理上做好婚前准备。”张莹告诉记者。

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超过了八成。

在2017年的离婚诉讼当中,性格不合仍然是最多的离婚理由。

超八成离婚案判“不离” 判决离婚越来越难

3579份判决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数量为714份,仅占到判决总数的19.95%,而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数量为2865份,占到判决总数的80.05%,也就是说,在这3579份判决书中,超过八成的案件判决结果是不准离婚。对比去年的报告可以看到,2016年,判决离婚的案件数量为542件,判不离的案件数量为1558件,其中判不离的比例为74.19%,也就是说,相较2016年,2017年的判决离婚率下降了近6个百分点。

“未来家事审判改革将更倾向于通过审判改革化解家庭纠纷和矛盾,降低离婚尤其是冲动离婚的比例。判决离婚的难度加大,或将推进调解离婚的脚步。”张莹说。

女性经济地位提高 更敢提出离婚

由男方提出离婚的案件有629件,女方提出离婚的有2533件,另有397件信息不明。在已知信息的离婚案件提起人群中,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为19.89%,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为80.11%,也就是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超过了八成,而2016年,这一比例为74.05%。张莹认为,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日益独立,她们对不幸福婚姻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

性格不合是离婚主要原因 分居是普遍理由

在2017年的离婚诉讼当中,性格不合仍然是最多的离婚理由,占比超过了30%;和2016年相比,家暴的占比上升至第二位,达到了27.4%;赌博、吸毒、酗酒、沉迷网游等恶习占比显著提升,从2016年的仅占5%左右上升到23.7%;分居占比有所下降但仍然是诉讼离婚非常普遍的理由,占到15.3%。而婚外情在2017年占到了起诉离婚原因的第四位。

婆媳关系难处是一个长期问题。在报告中,因为和对方的家庭成员存在矛盾而诉讼离婚占到了1.7%。“但严重到诉讼离婚的地步,通常存在着丈夫在其中调和不力的问题。”张莹表示。

因婚外情离婚认定有困难

尽管在3579份离婚判决书里,提到婚外情的有173份,但是在最终判决书中,认定一方与他人同居最终判决离婚的,仅有两份。“绝大多数当事人口中和心中的‘婚外情’最终很难成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张应分析,“婚外情并非法律术语,也非《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同居’,不能成为认定感情破裂的情节。”

同时,根据现有相关法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多长时间、什么样的程度才能被认定符合这一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地规定,导致配偶方取证比较困难且举证责任过重,间接导致这一情节的认定比较困难。

从审判结果来看,在可处理房产的案件里,房屋给男方的更多。

“80后”的离婚案件共528件,占本次离婚判决书总量的47.26%。

房子更多判给男方

房子是普通老百姓的最重要的财产,也是离婚案件中涉及最多的财产。有数据公布的案件当中,有2起离婚诉讼案件,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或建造两处房屋,离婚时两处房屋分别归双方所有;房屋归男方所有的17件;房屋归女方所有的6件。

而有一些案件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建造了一栋楼房,在离婚时法院判处夫妻双方按份额所有该楼房,这类案件有11件;另有300件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未做分割处理,其中包括部分案件该房屋是夫妻双方与他人共有,或者房屋存在其他纠纷,法院无法在同一案件当中对该房屋一并进行分割的。从审判结果来看,在可处理房产的案件里,房屋给男方的更多。

48岁以下更容易离婚 “80后”离婚占多数

除去2462件离婚当事人年龄信息缺失的案件,在有数据显示的1117件离婚诉讼案件当中,“80后”的离婚案件共528件,相比去年占比有所下降,占本次离婚判决书总量的47.26%;“90后”离婚案件数量有所升高,共132件,占比达到11.8%;“70后”离婚案件311件,占比27.84%;“60后”离婚案件126件,占比11.28%。因此,从目前数据来看,48岁以下离婚人群占到已知离婚人群总数量的86.9%。

另外,而随着高考和中考的结束,将会出现一批“考离族”父母。“每年中高考结束后,都会接待一批子女中考、高考结束后想要离婚的夫妻,在艰难地度过形同陌路的数年生活,终于忍到子女考试完毕后说再见的,不在少数。”

性格不合是“90后”离婚主要原因

除性格不合、分居这两大导致离婚的因素外,经济矛盾是“90后”诉讼离婚的第三个主要原因。在132份90后离婚诉讼判决书中,排在前四位的离婚原因分别是:性格不合(38件)、分居(28件)、经济矛盾(24件)和家暴(22件)。除此之外,赌博、沉迷于网络游戏导致离婚的案件数量为8件,而且值得关注的是,这8件案件中,沉迷于网络游戏或者网络赌博者占大多数。

张莹表示:“在判决书中我们发现,某些‘90后’在自己家庭生活中无法克服原生家庭的控制,所有事情均听从其父母安排,将其父母的意志强加给自己的婚姻和配偶,最终导致自己的婚姻失败,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

子女十岁以内离婚比例更高

“丧偶式育儿”这个词语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中,已经成为很多人口中的常用词汇。社会对这个词语的认可程度从某些方面也说明了子女的抚养对婚姻中双方感情变化的催化作用。因此,有人提出了“孩子是婚姻的试金石”这一说法。

根据报告,诉讼时子女年龄在一岁以下的有75件,一到三岁308件,三到五岁319件,五到十岁869件,十到十五岁452件,十五到二十岁334件,二十到三十岁285件,三十到五十岁4件,另有326件信息缺失,双方无子女的607件。

通过数据可以看到,子女在十岁以内,是离婚的高峰期,占到有子女信息的离婚案件总数的59.37%。这一阶段,双方面临的经济压力、生活压力都很大,为人父母时间尚短,而这一阶段也是婚姻磨合过程中最重要又最艰难的时段。子女的降生让恋爱时期的山盟海誓转变为了生活中的“一地鸡毛”,体谅、支持和理解这些非常重要的婚姻素养对婚姻的稳定显得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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