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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起诉海底捞侵权 对方回应:已停止播放其音乐作品

2018-06-14 15:25:34

6月8日,音乐人林海在微博发出海底捞侵犯其著作权的文章后,引发网友持续关注。林海称想着海底捞数百家门店都在恶意羞辱其作品,心如刀割、食不知味!第二天(6月9日)林海再次发表《关于海底捞无视我方请求不做任何回应的声明》,称屡次找海底捞要求停止播放、停止侵权行为,均无果,被反复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搪塞。近日,林海将海底捞告上法庭,法院受理了此案。

6月11日,海底捞回复成都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底捞从6月8日起曾尝试联系林海先生,但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之前海底捞与林海先生签订的作品授权协议于2017年11月18日到期。今天(6月13日)下午,海底捞再次发表声明称,协议到期之后未能续约是公司失误,继续使用林海作品是公司错误,目前海底捞门店已停止播放林海的音乐作品,“林海老师,您看这样可否?”

音乐人林海:屡次要求海底捞停止播放作品,对方置之不理

林海工作室回复成都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海底捞侵犯了林海就涉案音乐所享有的包括署名权、复制权、表演权等在内的著作权。但海底捞对此未做回应,林海工作室说“可能觉得不是厨房里的老鼠,不那么重要。”据了解,这是音乐人林海26年来第一次维权,之前也有公共场合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播放其音乐作品。

成都晚报记者看到,在林海向海淀区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中,第一被告为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为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事实理由中林海陈述道,海底捞通过向顾客提供舒适的餐饮服务体验来获得消费者认可,其中包括在店内循环播放唯美、清新的背景音乐。二被告未经许可,将其创作的《踏古》、《琵琶语》、《对歌》、《黛玉传》、《天龙八部241柔情4》等在门店循环播放,侵犯了其署名权、复制权、表演权等在内的著作权,对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工作人员对成都晚报记者表示,只要在未经创作者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作品的都侵犯了作者版权,如果对方是商业用途,可以要求进行经济赔偿。该工作人员称,像街头发廊、酒吧、餐厅等场所播放音乐也要拿到授权许可,正规的大型连锁超市、歌舞厅等一般都是得到授权的。“但一些小店播放背景音乐并没有授权,因为太普遍了,我们没有顾及过来。”而使用背景音乐的收费标准与门店营业额无关,是按营业面积进行收取的。

海底捞火锅:曾联系过音乐人林海,现已停止播放其作品

关于音乐人林海起诉海底捞侵权,称对方置之不理事件,成都晚报记者联系到海底捞公司,该公司战略关系部工作人员就此事作出了官方回复。

海底捞称,公司从6月8日起开始尝试联系林海先生,并通过当时负责合作的介绍人进行联系,但林海先生手机一直无法接通,介绍人也表示林海先生的电话、微信均无回复。6月11日,海底捞向海淀区法院核实了林海起诉的事实,并委托律师领取了应诉文件。

同时,海底捞表示,公司之前与林海先生签订过《林海先生作品授权协议》,约定授权期限为2015年11月19日到2017年11月18日。授权期满后,与林海先生沟通过继续扩大合作事宜,双方均表达有继续合作的意愿。“我们相信林海先生这次起诉,是因对续约洽商未获最终结果前的作品使用行为而提起的。”

在海底捞发布的《关于林海先生起诉我公司一事的说明》中,海底捞表示对林海先生的各项诉求将以答辩的方式向海淀法院作出,将依法、合规地参加诉讼活动,也不会回避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今天(6月13日)下午,海底捞再次对音乐人林海起诉一事进行说明。海底捞表示,在2017年11月18日授权到期后未能完成续约是公司失误,继续使用林海作品是公司的错误。海底捞已在6月8日停止门店播放林海的音乐作品。“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尊重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著作权的权利,并执行法院的审理结果,林海老师,您看这样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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