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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购房者 开发商要解约

2018-06-28 10:16:08

王女士于2015年交钱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她本以为能很快住上新房,却没想到拖了两年多仍没网签,开发商还起诉她要求解约。

交了37万元购房款被要求退房

2016年9月,葛女士为了给儿子结婚,认购了丈八东路与东仪路十字往东100米路南处的感恩时代广场一套房子,单价5900元/㎡,房屋总价74万多元,当时葛女士首付37万余元(总价款的一半)。由于当时开发商没有办理预售证,葛女士和开发商西安华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置业”)签订了认购协议,协议中约定2016年10月31日前取得预售证并进行网签。但开发商未能按约定签合同,之后又重签了一份认购协议,约定2017年1月31日前取得预售证并进行网签。这次开发商仍未能履行约定,并且一拖再拖。葛女士称,和她情况类似的业主有100多户,2017年年初时很多业主提出要退房,但当时开发商不同意。

2017年4月,西安市房管局对华峰置业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销售“感恩时代广场”房屋的违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暂时关闭售楼部。

2017年8月,仍在期盼能尽快网签的购房者突然接到开发商的“告知函”,通知他们解约退款。

当时的“告知函”中称,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经被西安市房管局叫停,并禁止继续销售,为避免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向购房者发函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并退还房款

开发商这一做法引起了许多购房者的不满。葛女士说,当时西安的房价大涨,开发商明显是想耍赖不想以之前的价格卖了,他们当然不同意。

经多次谈判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感恩时代广场的购房者多次与开发商协商,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一购房者表示,开发商执意要涨价,大家接受不了,事情就一直拖到现在。

今年5月29日,西安市雁塔区委曾回复称,感恩时代广场2015年由华峰置业开发建设,因公司资金严重短缺导致2016年全面停工。2017年,由于该公司未办理预售证销售房屋,被西安市房管局查处,公司征求购房者意见可以退房也可以等待。2017年年底,经市房管局协调,华峰置业与购房者进行了多次沟通,维持原先的认购协议。

同时,西安市房管局也回复此事称,针对感恩时代广场购房者反映的问题,西安市房管局曾召集雁塔区住房保障局、雁塔区建设局、长延堡街道办、华峰置业公司、购房者代表进行协调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之后西安市房管局又约谈了华峰置业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加快手续办理,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葛女士说,在这期间,开发商更换了几位负责人协调此事,他们要么坚持涨价或退房,要么就是拖时间。由于大家不满意开发商解决问题的方案,仍不停地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购房者:没想到开发商会起诉

今年5、6月份,西安市房管局再次介入协调此事。

6月7日,华峰置业给房管局提交了一份“感恩时代广场项目情况说明”。说明中提及对已售房源处理意见为,实收款额在5万元以下的,给予(交1万抵2万,交2万抵4万)补贴。实收款额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相应的现金或面积补贴。对于开发商提出的算法,购房者表示,其解决办法还是要涨价,他们无法接受。

此外,部分购房者于近日接到法院传票,原因是他们被华峰置业公司起诉了。起诉书显示,华峰置业起诉部分购房者的理由为:因各种原因,公司无法与购房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协议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可能性。为避免双方扩大损失,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终止《感恩时代广场认购协议书》。

王女士便是被起诉的一员,她2015年12月签订认购协议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和4万元购房款。

一名被起诉的购房者表示,被起诉的共20多户,大多都是当时交首付款比例较低的。

昨日,华商报联系到两位被起诉的购房者,两人缴纳房款比例均在20%左右。

购房者黄先生表示,真没想到开发商会主动起诉他,他和其他购房者已经在咨询律师准备应诉。

 开发商:不愿意退房就参加摇号

对于已售房源的处理问题,昨日,华峰置业一位姓张的负责人表示,已认购的购房者如果愿意退房就直接退,不愿意的退的就按政策规定摇号买房,关于涨价的问题她并没有回答。

另外一位姓李的负责人表示,项目目前已经停工,对购房者反映的涨价和退房的说法他不知道,只要购房者拿出相关证明材料,他会找具体负责人给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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