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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8-06-29 08:57:09

本报讯(实习记者 柴迎)6月28日,记者从陕西省委改革办、陕西省委外宣办举办的“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第七场新闻发布会获悉,陕西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蹄疾步稳,攻坚克难,价格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陕西省政府定价项目由83项缩减为28项,减少约66%,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市场调节价比重由2012年的94.88%上升至2016年的97.75%,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建立。

在电价改革方面,降低用电成本、实行阶梯电价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在天然气价格改革方面,构建天然气价格监管制度框架、将非居民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进行并轨、有序放开气源价格、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在水价改革方面,建立健全城镇水价形成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陕西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锫介绍,陕西不断健全反映能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制定阶梯价格和累进加价制度,出台奖惩结合的环保电价、清洁供暖价格、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等价费政策,实行差别收费政策等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2017年4月1日,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步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同级财政补偿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5%的比例分担。

据悉,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后,一共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医院药品价格降低了,二是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了,三是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了,四是对只开药不诊查的患者,保留了方便门诊挂号费,明确规定医院按最高不超过每次1元收取,既方便了广大患者,又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效,是省级有关部门精心谋划,通力合作的结果。”陕西省物价局服务业价格处处长周玉能表示,物价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巩固和扩大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能更多更好地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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