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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应划好各自“领地”

2018-07-05 10:09:15

近年来,各地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之后,很多家长呼吁开放幼儿园监控视频。于是,通过“第三只眼”为幼儿园教师行为戴上“紧箍咒”引发争议,这也引发了学界对于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边界的思考。

在学前教育阶段,家庭教育这只“手”向幼儿园教育领域伸得越来越长,家长一味要求或期望幼儿园教师负起如父母般全面无限度的责任,使双方角色与职能混淆的情况更为恶化。例如,有的家长要求幼儿园教师增加珠心算、奥数、英语等课程,就连孩子午饭何时吃也要家长说了算。

幼儿园与家庭拥有各自教育“领地”。家庭作为孩子初次接触的单一化的社会组织,它以血缘这一无条件的爱与较强的关怀为核心的生活场,在有针对性地培养个别孩子的生活习惯、行为品德、价值观念等诸多方面有着特殊的作用。而幼儿园是社会公共领域中为幼儿生活和学习提供专业支持与引导的重要场所,其教育内容、方法的选择是建立在专业教师队伍对幼儿施加科学影响的基础之上的。相比家庭教育在环境上的多功能、不可控性,家庭教育者具有兼职、非专业、无监督等特点,幼儿园教育在环境上是单功能、可控的,幼儿园教育者是专职的、专业的、有监管的。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有所区别但有着各自的功能,因为家长考虑得更多的是自己与孩子的需要与发展,而幼儿园考虑得更多的是国家教育方针与大多数孩子的发展。

家园双方教育不应“越位”。一般而言,孩子的年龄越大,家长和教师在职能上的区分越清楚,但是,对于心智发展“未完成”状态的幼儿来说,不论在家庭还是在幼儿园,都需要成人担负起较为全面的责任,这就很容易引起家长和教师角色与职能的混淆。而且,部分家长通过购买服务将自身的教育责任全权“外包”给幼儿园,并理所当然地认为给孩子选个优质的幼儿园和优秀的教师,花钱选报各种才艺班,就是尽到教育子女的义务了,就算出了什么问题,也绝不是家庭教育的问题。当家长过多地介入幼儿园教育,可能会形成家长主导型教育,导致幼儿园及教师的负担过重,引起幼儿教育系统不适性紊乱,幼儿园教育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受到威胁和挑战。对此,明晰双方教育责任才能避免不应该的“越位”和“退让”。

笔者认为,可通过签订“家园合同”明晰双方教育责任。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各自的责任是什么、权利是什么,如果意识到对方“越位”进入到自己的责任“领地”,如何解决?这些都可以通过签订“家园合同”清晰地规定双方各自应该遵守的具体条款。如在孩子入园前就要说明幼儿园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饮食与作息,甚至是电子监控是否对家长开放等,同时也要明确家长应该做好什么。这样,双方的责任“领地”在孩子入园前就得以划清,之后的合作与沟通会更顺畅。当然,责任“领地”是一个富有弹性的空间,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应保持适度的张力,在不触及“底线”的前提下,开展有效的家园合作。

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实现合作、共育、共生、多赢,是家园合作的理想状态。但是,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结合与补充并不是模糊双方边界,只有充分认识到它们在幼儿成长中各自的角色与功能,才能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形成有效的教育合力。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中国教育报》2018年06月24日第3版 版名:学前周刊·保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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