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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2018-07-17 15:55:47

青海新闻网讯 近期,我省大部地区出现连续降雨天气,海南、海西、黄南部分地区受连日降雨影响,出现路面塌方、山体滑坡以及道路漫水现象,对安全行车造成了严重影响。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据了解,各地交警部门与交通、安监等部门密切协作,根据汛情变化对辖区危险隐患路段,特别是近期受降雨影响较大的公路、涵洞、临山临水临崖路段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及时发现路面损坏、安全标志缺失、山体滑坡等险情。对隐患路段要加强交通秩序管控,增设临时的安全提示标志,提醒过往的驾驶人注意安全谨慎驾驶。会同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强降雨天气行车安全工作,密切注意天气情况和交通管制信息,合理安排车辆发班,并严格落实动态监控措施,对正在强降雨天气路段通行的车辆,通过动态监控系统提醒驾驶员降低车速,谨慎驾驶。

出现强降雨恶劣天气时,各地迅速启动应急机制,进入应急状态,确保人员、物资迅速到位。遇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督促相关客运企业停运客运班线。发生洪涝灾害或山体滑坡、塌方、水毁等险情的,要迅速调集警力,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及装备、物资车辆的优先通行。因交通管制影响相邻省份道路通行的,立即通报相关公安交管部门,及时实行远端控制、多点分流。因交通中断造成车辆、人员滞留的,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和疏散。

各地还将强化与气象部门的信息互通,根据天气变化,适时调整勤务部署,将警力、装备向有可能因天气原因发生堵塞、事故的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倾斜,全面加强易发生塌方、滑坡、水毁路段的巡查,落实雨天“限速、控距、亮尾”管控措施,加强城市易发生内涝区域的警力配置,加强对车流的疏导和安全提示。遇有车辆无法通行的情形,果断采取交通管制,实行近端控制、远端提示、多点分流,并通报政府和相关部门。发生灾情和需要转移群众的,优先保障运送抢险救灾人员、装备、物资和转移群众的车辆通行,对于路上滞留的车辆、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救助。

同时,各地交警部门及时、准确发布降雨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以及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等预警信息,滚动播放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通行情况,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行车路线。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报送汛期天气情况和道路受损、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等信息。遇有重大灾情和紧急救援任务,迅速指挥、立即行动,迅速收集相关信息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机关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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