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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获得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奖1711万

2018-07-18 15:02:58

本报讯(记者 王保军)日前,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陕西省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绩效奖励资金1711万元,资金数量居全国第六位,比2016年度多奖励552万元。截止目前,中央已下达陕西省2018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和2017年度绩效奖励资金3.9亿元。

据了解,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在今年3月和4月份,对全国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进行考核评价,陕西省按照要求精心安排,认真组织,通过市县自评、省级复评、省级自评,确保考核每项工作都精准到位,评价考核涵盖10个设区市、107个县区的所有公立医院,共涉及46项考核指标,是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次全面检阅。这次下达的绩效奖励资金是将复核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绩效因素,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各省市改革推进情况综合评估打分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资金二次分配。国家再次下达陕西绩效奖励资金,表明陕西省医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根据要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省级可在资金使用范围内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使用。按照陕西省考核方案,主要通过落实改革补助资金的差别化奖励,进一步激发各市、县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中的内在动力。对排名靠前的市、县予以重奖,对改革推进成效滞后的县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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