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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寻求“最大公约数”

2018-07-30 09:25:42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专项附加扣除、税率结构等,都是社会关注焦点

我国个税的改革方向是宽税基、低税率、简政策,并促使税制结构向增加直接税占比转变

个人所得税改革备受关注,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也引发对完善个税制度的热议。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将于7月28日截止。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显示,截至7月27日,已提意见数12.8万条。如果考虑通过信函提意见的方式,这个数字则更大。

“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至现阶段的必然选择,既有利于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也是我国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在热烈讨论中,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专项附加扣除、税率结构等,都是社会关注焦点。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近日举行一场个税研讨会,主题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与适宜的个人所得税制”。“现在谈个人所得税,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当中的个人所得税。在这个情况下,问题应变成什么样的税是合适的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此次提请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是我国个税模式的重大调整,迈出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关键一步,但围绕个人所得税改革目前也存在一些争论,需要在厘清争论背后原因的基础上努力寻求最大共识。

“比如,对公平和效率的权衡,如资本所得项目是否要纳入综合所得范围适用超额累进税率;面对国际税收竞争,我国最高边际税率是否要下调?这些争论的背后是对公平和效率重要性认识的差异。”张斌说。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吕冰洋认为,我国个税改革方向是宽税基、低税率、简政策,并促使税制结构向增加直接税占比转变。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布一个月来,各界对草案的具体规定纷纷提出意见、建议。“应该协调标准扣除与专项扣除之间的关系。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一方面提高标准扣除的金额,另一方面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多项专项扣除。但是,也必须看到一个趋势,部分国家是在提高标准扣除,而限制专项扣除,以达到普惠,并降低税收的遵从成本,更好的实现税收公平。”李旭红认为,未来在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设计中,应协调标准扣除与专项扣除之间的关系,以标准扣除为主,减轻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阻力。

张斌认为,目前增加标准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都属于税基扣除,而税基扣除这种方式会使高收入者减税效应更大,因此可以考虑采取税额抵免的方式或者限制最高扣除额的方式进行缓解。

个人所得税征管是个税改革一个重要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征收的税种,其税源较为零散,不方便进行税务追踪和控制。“提高自然人税收遵从度、降低个税征税成本是个税征管改革的关键,需要税务机关拥有强大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能够全面掌握自然人的涉税信息。”李旭红建议,除了草案提出措施,未来还可以进一步优化纳税申报系统,实现个税征管信息化,也可以借鉴部分发达国家所采用的预申报制度。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梁季认为,对于个人所得税征管能力提升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机制。如果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与居民的生活关联起来,比如将纳税与其购房、就业、子女教育等相关联,将个税缴纳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则有利于促进纳税人主动积极缴纳;二是建立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监督机制,将个税与其他税种联动,形成监督制衡机制。

在公开征求意见后,个税法修订将继续其立法进程。“个人所得税未来将作为我国的主体税种来建设,这样一个涉及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税种立法修订,应当成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验场,走公开立法、透明立法、民主立法的道路,以保证立法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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