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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印发《意见》 确保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达到国家贫困退出现行标准

2018-08-02 11:30:40

中国甘肃网8月1日讯(本网记者 张玉芳) 近日,甘肃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估算总投资43亿元,确保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达到国家贫困退出现行标准。

《意见》明确,58个片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由各县市区在省级整合下达的各类涉农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58个片区县之外的其他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由各县市区自筹解决。

此外,到2018年底前,县级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落实管理主体和责任,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定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落实管理主体和责任。

为确保如期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目标,《意见》提出,要靠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强化工程建设管护,严格执行进度“旬报告,月调度,季通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要加强监督考核,实行跟踪督查制、责任追究制和年度考核制,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市县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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