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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我省连续十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018-09-13 11:04:58

社会救助体系

达到全民覆盖新维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

城乡低保实现全面覆盖。2008年以来,连续十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008年的200元/月提高到了500元,增幅达150%;农村低保标准由1084元/年提高到3700元,增幅达241%,年均增幅均在10%以上。

特困供养实现城乡统筹。五保供养实现从农牧集体互助共济向国家财政为主供养的历史性转变。目前,分散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达到9000元/年和9900元/年。

医疗救助形成完整体系。2015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范围拓展到全体城乡居民,困难群众患病住院治疗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付率达94%以上,救助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临时救助逐步健全完善。2010年,建立了仅针对低收入群体的临时救助制度。2014年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措施,临时救助标准上限提高到2万元,救助范围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并建立“救急难”机制,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防灾减灾救灾扎实有效。高效应对“4·14”玉树强烈地震灾害,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2.3万人。十八大以来,累计投入灾害救助补助资金33.5亿元,救助受灾群众712.58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8.22万人次。建成五级救灾物资储备库78座,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全覆盖和偏远乡镇有库点的目标。

社会福利事业

迈向适度普惠新阶段

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17年底,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达到2036个,各类养老服务床位合计2365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3张,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4家,覆盖率达到52%,农村互助幸福院1509家,覆盖面达到36%。

儿童福利服务不断完善。先后建成8个州级儿童福利机构、22个县级儿童福利院,床位数达到3300余张。2015年在全国率先将重病儿童、重残儿童及困难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及时为全省2.8万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实现了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全覆盖。

慈善福彩事业健康发展。近五年累计为7370名贫困残疾人和老年人免费配制假肢、矫形器及各类康复辅助器具7646件。社会捐赠活动不断开展,慈善事业稳步发展,2017年首例慈善信托项目落地青海,3000余名困难群众得到救助。福利彩票从“有奖募捐”起步,自2001年开始福彩销售连续保持高增长,2017年销售额突破16.8亿元,为青海社会福利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支持。

基层社会治理

形成三社联动新格局

基层群众自治日臻完善。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村委会4146个、社区居委会474个,在基层公共事务、服务群众生活、维护和保障村(居)民民主权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自1990年社区建设在我省全面推开以来,目前,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达标覆盖率分别达到92%和78%,城乡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增强。

社会组织发展日新月异。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登记社会组织5684家,涉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教育、科技等诸多领域,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社工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省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达到6.5万人,其中290人通过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先后组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275个,建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704个,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增长到1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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