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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污染源普查 陕西省将于10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采数据

2018-10-12 09:11:45

昨日上午,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召开的《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普查办9月15日至10月31日将完成入户数据采集。

据介绍,此次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普查将形成三个主要成果:一套真实的、能够反映全国和不同区域、流域环境形势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一套可动态更新的污染源名录库电子地图,一套科学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据悉,总结验收及成果发布与应用预计2019年完成。

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邓宴郦介绍说,入户调查阶段我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共划分20620个普查小区,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区域定位,并将入户调查任务分配到普查小区,将普查员与各普查小区相对应,确保所有普查对象落实到小区、落实到人。数据采集填报中,被调查对象是报表第一填报责任人,要按照技术方案和报表制度要求,据实填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信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现场数据核准并带回备案,经逐级专网审核汇总,建立普查数据库,完善各类污染源档案。入户数据采集完成后,将于11月底前完成数据审核,2019年1月底前完成质量核查及数据上报。 华商报记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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