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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新规显效:部分银行暂停结构性存款业务

2018-10-18 08:50:00

银保监会近日下发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规定,商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应当具备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

据了解,理财新规落地当晚,就有不具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中小银行接到“通道行”通知,暂停与其合作发行结构性存款。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不具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今年以来,被视为保本理财接棒者的结构性存款的发行较为火热。数据显示,今年8月,结构性存款规模突破10万亿元。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正在制定结构性存款业务监管规定。业内人士表示,要在竞争中抢占先机,商业银行必然要发展“真”结构性存款。当前,商业银行需要逐步提高金融研究能力和市场交易能力。

部分中小银行暂停相关业务

所谓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收益的产品。

“理财新规发布当晚,我们就接到‘通道行’通知。考虑到理财新规的规定,‘通道行’不敢再让我们借其通道发行结构性存款了,所以我们紧急叫停手头的结构性存款新增项目。不过,存续产品还在继续发行。”一家小型商业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其所在银行因暂不具备发行理财产品资格,而发行一般性存款又不具备竞争力,便将发行结构性存款作为变相“高息揽储”的方式之一。

不过,理财新规第七十五条规定,结构性存款应当纳入商业银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衍生产品交易部分按照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应当有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商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应当具备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

此前,一些不具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会同具备资格的银行合作发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如果某小银行不具备资质,且要发行一款结构性存款产品,那么就会与具有该项资质的大型银行签署委托协议,将前端手续费按本金一定比例支付给大银行,由大银行进行投资。产品到期日,小银行把后端手续费和期权费支付给大银行,大银行将期权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返还给小银行,再由小银行将本金与投资收益一起支付给客户。

一位外资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通道行”会把所有同不具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合作的业务全部暂停。他所在的银行具备衍生品交易资质,年初时与近三四十家银行有业务合作。在理财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该业务就被全部叫停了。目前,只有自己发行的结构性存款还有新增规模。

规模增速有望放缓

今年以来,结构性存款一度发行火热。除6月结构性存款环比增速为负以外,截至8月,结构性存款规模环比均有所增加。央行数据显示,1—5月结构性存款规模环比增速分别为14.69%、4.84%、5.18%、4.05%和1.21%,7月和8月结构性存款规模环比增速分别为5.44%和3.21%。截至8月末,中资大型银行和中小型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总计为10.02万亿元。具体而言,8月中资大型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为3.26万亿元,中小型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为6.76万亿元。

民生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李锋表示,在新型理财产品尚未规模化推广前,企业与居民有较强的理财需求,银行结构性存款较好地平衡安全性与收益性,成为理财替代品。

银行揽储压力亦成为结构性存款走俏原因之一。业内人士介绍,小银行在存款市场上竞争力较弱,而如果存款利率偏离度过高,又会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关注,只能靠发行高收益的结构性存款变相提高存款利率,因而结构性存款也成为一些银行变相“高息揽储”的一个途径。

东吴证券报告表示,考虑到成本过高对银行净息差冲击较大,结构性存款放量增长空间有限。结构性存款作为保本理财的替代品,可有效防止银行客户流失。但值得注意的是,结构性存款成本较高。短期内结构性存款快速增长将抬升银行负债端成本,对净息差负面影响较大,压低银行整体利润。在监管规范下,预计结构性存款放量增长空间有限。

发展合规结构性存款

在结构性存款规模激增背后,也存在一些不合规的地方。部分银行人士透露,目前市场上很多结构性存款实为“假”结构性存款。具体而言,银行为产品设定一个较低收益率和一个较高收益率,再为较高收益率购买一款期权,该期权的触发条件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银行以期权费为损失给高息存款嵌套一个假的“结构”。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高绪阳曾撰文指出,在“假结构”模式下,结构性存款利率不是“隐性”刚兑,而是“显性”刚兑。2018年4月之前,其到期收益率通常高于当地利率自律组织约定的最高利率上限。此外,商业银行可能还需要付出产品构建成本。对于客户来说,它其实就相当于一款高息存款,收益率接近理财产品、但名义上仍是存款,对普通存款具有极大替代效应。因此商业银行负债成本没有得到实质性降低。

此外,高绪阳表示,尽管结构性存款为商业银行提供诸多便利,但是在运作过程中仍表现出一些问题。一方面,银行借道结构性存款名义突破利率自律组织对存款利率上限约束;另一方面,在实现较高收益替代保本理财同时,规避理财产品对于额度管理、产品报备、数据报送等监管要求。由于产品性质比较特殊,个别商业银行在核算和统计方面还容易出现不规范问题。

上述外资行人士表示,由于不可能所有的结构性存款都行权,因而业内都比较期待监管进一步明确真、假结构性存款的形态及合规性,这样业务才能更好开展下去。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发展“真”结构性存款不仅是短期盈利需要,更是长期战略需要。因此,想要在未来的竞争中抢占先机,商业银行必然要发展“真”结构性存款,当前须要逐步提高自己的金融研究能力和市场交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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