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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到3470元/人年

2018-10-18 08:56:50

昨日来自省民政厅消息,陕西省兜底政策进一步完善,兜底对象进一步精准,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温暖。

目前,全省保障建档立卡低保对象21.51万户、57.62万人,建档立卡特困人员10.65万户、11.54万人,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人数的37.7%。兜底对象进一步精准。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等七类人员落实“分类施保”。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2016年的2500元/人年,提高到当前的3470元/人年,涨幅达38.8%。

脱贫攻坚不留死角,兜底保障不留盲区,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确保特困群体得到救助。在特困人员供养上,全省已投入运行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共412所,床位4.9万张;集中供养标准6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5500元/人年;12.1万农村特困人员实现了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关爱保护困境儿童,2.97万名无人监护或父母无监管能力的留守儿童落实监护责任人;资助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9个、镇村“儿童乐园”31家;在全国率先出台孤儿大学生生活保障政策,对800名孤儿大学生给予生活保障和学费资助;不满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较2016年减少10.87万人。记者 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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