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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10-22 10:28:11

中国甘肃网1019日讯 (本网记者 张玉芳) 近日,甘肃省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方案》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方案》提出,要调整能源结构,构建高效清洁能源体系,优先发展集中供暖,积极争取我省城市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在农村集中开展改灶、改暖等专项工作,推广采用碳晶、电热膜等采暖新技术。10月底前,14个市州所在城市和各县市区建成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煤炭交易市场和集中配送体系,基本实现全省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民用煤配送全覆盖。

2018年起兰州市试点开展国一、国二标准汽油车和国三标准柴油车淘汰工作。2019年起,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逐步开展淘汰工作。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淘汰任务,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2019年底前,在全省地级城市主要进出口、高排放车辆通行主要道口安装“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在省内主要大型企业货运车辆出入口开展安装尾气遥感监测试点工作。

《方案》要求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2018年底,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等5个重点城市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要实施生态增容工程,兰州市要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每年新增植树造林12万亩。

《方案》明确,2020年底,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0%以上,全省3个以上地级城市空气质量实现达标;86个县市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0%以上;14个市州所在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较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0%以上。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8.0%,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4.6万吨和3.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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