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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降低转贷成本为中小微企业减负

2019-02-20 15:18:44

记者2月19日从宁夏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为推动我区中小微企业开展政策性转贷业务,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五部门日前修订印发《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我区多数企业难以用自有资金完成还贷转贷,高息过桥续贷使多数企业不堪负重。”工信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厅牵头对原《宁夏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会同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宁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印发了《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新修订的《办法》对转贷资金来源、支持企业范围等进行了明确。其中,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转贷业务的统筹协调,财政厅负责转贷资金的拨付,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宁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指导各商业银行开展政策性转贷业务。

原《办法》最高2000万元的转贷资金额度不能满足部分企业需求,新修订的《办法》规定,单笔转贷资金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的80%以内,最高额度提高到4000万元。为提高转贷效率,在加快办理手续的同时,对转贷的资金使用费采取差别化方式收取,使用1天到10天的按每天0.2‰收取企业的资金使用费;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开始按每天0.4‰收取资金使用费,最长使用时间不超过15天。(记者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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