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问计民生|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19-03-15 17:20:13

记者 张斌峰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不仅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目前建设国内强大的消费市场成为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措施,这就从另一个方面显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紧迫性。”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昝林森说。

昝林森表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组织动员广大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不断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使大家能够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应集中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在群众比较关注的突出问题处理上取得突破,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短信骚扰、小区物业维权难、行业霸王条款等方面取得实效。

“应在维权执法和强化行业自律方面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监管执法者要强监管,对行业和企业行为要立规矩,强化自律性管理。”昝林森说。

维护消费者权益,不仅要维护消费者在购买实体产品方面的权益,也要维护消费者在购买或者享有相关服务时的权益。近年来,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等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肿瘤医院院长宋张骏建议,应严格规范筛查体检,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刑法、民法、行政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共同保护。宋张骏举例说,目前肿瘤都是导致患者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恶性肿瘤如能早期确诊,治疗效果更好、花费资金更少,生存率也会更大,患者更有希望得到治愈。应完善从事肿瘤专项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的准入制度,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剔除一些检查不规范、医疗水平不达标的体检机构,让群众不花“冤枉钱”,使健康权得到真正维护。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