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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批准实施

2019-04-22 10:33:36

本报讯(记者王亮 通讯员杨芳)近日,勉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勉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的通知(勉政办发〔2019〕31号),正式批准《勉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贯彻实施。

1999年6月,按照省市县安排,该局牵头编制了《技术报告》,经县政府批准沿用至今。但随着近几年城市化进程加快,原有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已不能满足新时期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群众噪声投诉逐年增多,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安定,修订工作刻不容缓。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该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原环保部办公厅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迅速组织力量修订了《技术报告》,历时一个月修订完成并于2019年1月22日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认为,《技术报告》,坚持了以人为本、整体出发、目标从严、便于管理、宏观控制的核心原则,编制依据充分,资料较详实,区划方法合理,总体符合勉县城市建设现状、近期规划和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本次修订的《技术报告》,共划1个街道办事处、17个镇198个行政村(社区)。此次区划范围依据《勉县总体规划(2008-2030)》中的远期用地规划(2016-2030年)及规范用地范围,结合近期拟规划发展的区域确定噪声功能区划范围,对原来未划入声环境功能区的空白区纳入功能区划,一些使用性质变化的功能区进行调整,以客观反映该县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区划范围东临堰河,西至咸河、南至定军山,北至天荡山,整体划分面积约39km2,共划分为5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其中:1类区4个,3类区2个,除1、3类区为2类区,以规划范围内现存和规划的G108国道、城市主干路和次干路两侧为4a类区,穿越城区既有铁路两侧为4b区。

《技术报告》正式批准实施,不仅强化了县级各部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促进县域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全面达标排放,也对该县噪声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和技术指导,进一步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静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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