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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草碧镇一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019-07-01 17:04:25

本报讯(记者李喜林 通讯员常玉莹)草碧镇罗家店村位于宝平路沿线,距镇政府2公里,曾是丝绸之路古驿站,现为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中心区,全村辖10个村民小组,共669户2247人。村党支部坚持以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依托,不断强化村级班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富兴村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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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四定培养,建强村级组织。村党支部共有党员70人,近年来发展有双带能力的大专以上学历年轻党员4人;村“两委”班子共有14人(含监委会),平均年龄47岁,最小年龄36岁,村级队伍结构不断年轻化。培养优秀年轻后备干部4人,通过定期培训、定人帮带、定岗锻炼、定向使用,安排在村级重要岗位上参与党务、村务工作,使他们真正具备带领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能力,为组织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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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突出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苹果产业、培育特色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先后申请财政扶贫资金318万元,实施矮砧苹果建园项目,套种中药材丹参30亩,鼓励吸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群众务工;实施矮砧苹果育苗项目,采取托管经营方式,预计出圃成品商品苗木165000株;与凤翔红动甘薯专业合作社合作,种植新品种红薯秦薯五号145亩,预计总产可达430吨。以上项目达产达效后,预计可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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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建立挂钩机制,激发干事热情。依照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村干部补贴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机制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把村干部报酬和发展村集体经济挂钩。在村干部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不变的基础上,村级集体经济年纯收入5-10万元,从当年集体经济纯收入中提取10%,年纯收入10-50万元的提取15%,年纯收入50万元以上的提取20%(最多不超过20万元),用于所有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管理、运行的村组干部贡献补贴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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