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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出台

2019-07-16 15:29:30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近日出台了《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方面实施30条具体举措,着力减轻过重学业负担,促进我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方案》提出,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在考试次数方面,明确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考试评价方式须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初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除招生入学和质量监测需要以计分方式呈现外,其他一律以等级方式呈现。

《方案》明确要求中小学生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全面提升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不得利用APP、QQ群、微信平台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方案》要求严格限制竞赛评优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监管,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处“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

此外,《方案》对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的,要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不得超标超前培训,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留书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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