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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透明

2019-08-21 10:35:15

本报讯(记者 陈超)8月20日,陕西省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陕西省司法厅、住建厅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共同解读《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共同破解行政执法不作为、不公正、不规范、不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该方案从事前的公开、事中的公示和事后的公开确保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执法决定做出后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开,让群众知道执法的行为和执法的依据,让群众监督执法行为,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陕西省住建厅法规处处长杜晓东表示。

此外,方案明确要求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根据整个执法过程当中的重要事项、重要环节,用规范的执法语言记录清楚。对全过程进行音像的录制,并严格记录归档,把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完整地保存好。”陕西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师建平表示。

据了解,需要全过程音像记录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的。另一种是对现场执法举行听证、留置送达等易引起争议的,要进行音像记录。

如何避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员?师建平表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要体现作出执法决定的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合法性,是在做出决定之前所实施的一项工作。在重大执法决定做出以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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