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西安市教育局:中小学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

2020-01-03 11:00:36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燕)记者1月2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小学将于1月12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1月19日起放寒假。2020年春季中小学开学时间为2月9日报到,2月10日正式上课。市教育局强调,要严格遵守“除高中毕业年级外,全省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的要求。

严禁利用考试成绩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名

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区县、各开发区教育局、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

要认真总结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新课程、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教师认真进行学业考试成绩分析,研究和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并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分享。

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

一律不得对学生有偿补课

各区县、各开发区教育局要督导辖区各中小学校适当、合理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寒假作业。严格遵守“除高中毕业年级外,全省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的要求,确需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提前一周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安全预案,经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

高中毕业年级补课要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寒假补课不得超过七天。其他年级不得补课和变相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各类学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任何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学校要提醒家长切实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损害孩子身心健康。

严禁征订教辅评议

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各区县、各开发区教育局要在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除校园安全隐患。新学期开学时,全市中小学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的投诉电话等。开学前后,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开学工作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立即改正。

教辅资料代购要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选择”规定,严禁征订陕西省中小学教辅评议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记者另悉,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020年7月5日起放暑假;新学年秋季开学是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