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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应急管理局四项措施统筹抓好企业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21 17:23:26

近期,镇安县应急局紧扣中省市县决策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始终做到统筹谋划在先,对策举措在细,工作成效在实,确保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到安全有序复产复工,助力疫情防控和全县经济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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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安排部署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重大项目及企业复产复工通知的要求,统筹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复产复工的前提和基础,精心安排部署,及时制定下发通知和复产复工告知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方案的要求,健全领导机构,制定疫情防控、复产复工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实行三项登记、落实四个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全面做好复产复工各项准备工作。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防范措施。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制定并切实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全员登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严格落实企业封闭管理;严格落实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省厅网路培训平台、手机APP等方式,开展复产复工和岗前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系统检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严格落实复产复工方案,加强复产复工过程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严格把控复产复工安全验收标准。严格执行省市安委办和县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产复工的相关规定,及时根据企业申报的复产复工申请,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验收工作计划,严格落实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从严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要求,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立即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加强监督检查,并主动帮助企业尽快达到要求,争取早日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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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安全监管指导服务工作。按照“树牢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思维,决不能降低安全标准”的原则,综合运用暗查暗访、一对一帮扶、上门指导、电话抽查、群众举报等手段,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服务,成立了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两个指导服务组,由2名分管领导带队、相关业务股室配合,深入企业开展复产复工服务指导和疫情防控督导,截止目前开展上门指导服务4次,督查指导企业8家,全力以赴保安全、保生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

截止2月20日,镇安县“五上”工贸企业复产复工1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1家,非煤矿山企业2家,为全面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有序稳步复产复工,实现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黎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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