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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均达C等级以上准予毕业

2020-05-22 15:34:32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燕 马相)记者5月21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日前出炉。今年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维度,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性评语两个部分,等级评价以A、B、C、D的方式呈现。

综合素质评价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在省教育厅指导下,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我市全面推行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记入《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包括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者准予毕业,颁发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对综合素质等级评价标准作了十分细致的说明。在道德品质方面,A(优秀)等级的评价说明包括,思想品德素质综合等级评定结果为“优秀”;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尊敬师长,与同学和睦相处;经常热心为班集体、同学服务。凡被评为校级及其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评价等级原则上定为A(优秀)。思想品德素质综合等级评定结果为“良好”;能够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能够热心为班集体、同学服务,将被评为B(良好)。思想品德素质综合等级评定结果为“合格”;有违纪、违规行为,但改进比较明显,将被评为C(合格)。有经常性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有违法犯罪的事实和记录,将为评为D(不合格)。

在公民素养方面,有自信,上进心;能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没有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不良记录;能够关心和帮助学困生,将被评为C;自我约束力差,有损害集体利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被评为D。

在学习能力方面,所有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平均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为“合格”;学习态度一般,不旷课,基本能按时完成作业成绩;能够制定学习计划;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均达到C等级,将为评为C。不能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与学习态度差;有经常抄袭作业现象,考试存在作弊现象;所学课程平时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平均成绩有“不合格”,将被评为D。

在交流与合作方面,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在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中表现一般;团结互助,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将被评为C。不关心集体,不能维护集体利益;经常不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不能团结同学,不能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将被评为D。

在运动与健康方面,身体素质及生活、卫生习惯一般; 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基本努力;能够参加体育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将被评为C。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将被评为D。

在审美与表现方面,能参加艺术活动;音乐、美术课学习基本努力,学习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将被评为C。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够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将被评为D。

《实施方案》强调,对D等级的评价特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的评价,应极其慎重,仅限于个别学生,且能作出清楚明白的解释。如有所列条款以外的其他材料,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并经学校评价委员会同意也可采用,采用时如何确定等级,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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