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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2020-06-17 09:24:34

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6月16日,西安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等,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通知》要求,公办学校招生过程中,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各区县、开发区将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还要求,各区县、开发区也可结合紧密型“名校+”教育联合体的组建模式,在确保“+校”学区学生应入尽入前提下,在“名校+”教育联合体内统筹学生到“+校”入学,并积极探索在热点区域学校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纳入所属区县、开发区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为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范围方面,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小学跨区招生由属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通知》规定,在各民办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公布后,学生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录取工作中,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记者 汪曼莉 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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