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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布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020-07-02 09:37:54

“乡镇寄宿制学校,小学普通教室设置不高于3层,初中普通教室设置不高于4层,校舍无D级危房。”省教育厅7月1日正式公布我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新建校舍抗震设计按“重点设防类”要求

新颁布的标准中明确规定,乡村小规模学校应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建设,设计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新建校舍应按照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重点设防类”的要求进行结构设计,满足综合防灾要求。应配备必要的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课外及游戏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应在校园的显要位置设置国旗升旗场地,符合升降国旗要求。学校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应设有普通教室、教师办公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科学实验室)、图书室以及完成音体美教学任务的必要场所。

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学校按需配置学生宿舍、教工宿舍、食堂(伙房),学生宿舍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且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按住宿学生“一人一床”的标准配备学生用床。食堂(伙房)使用面积一般不应低于24平方米,具有基本的烹饪、冷藏、消毒设施设备。厕所设置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保障用电及符合卫生标准的供水,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确保用电及饮用水安全,并按防火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设备。按照教育教学要求,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

学校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

学校应按生均30册以上的标准配备图书,图书总量不少于200册,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应当不少于1本。学校须接入互联网,原则上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学校教职工编制数要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1:19的基本标准配备。学校应有大门、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门禁管理制度健全;应配备监控摄像头、报警系统等必要的安全设施。

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得在同一楼分层合建

对于乡镇寄宿制学校要求学生宿舍应远离噪声和污染源,采光、通风良好,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得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学生宿舍必须男女分区设置,分别设出入口,满足各自封闭管理的要求。学生宿舍按照寄宿生生均使用面积小学3平方米、初中3.3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功能完善的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应包括寝室、公共盥洗室和公共卫生间、管理室,宜附设浴室、洗衣房和公共活动室,并配备急救箱。留守少年儿童较多的学校应建立亲情电话屋、视频室等。应按需配置教工宿舍,有条件的地方应建设教工周转房。

学校厕所蹲位达到女生13:1

学校应配备满足学校师生用餐需求的食堂,食堂选址距校园独立式厕所及贮粪池、垃圾存放站(池)及污水排放点等污染源间的最小允许距离为25米。小学、初中生均厕所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0.19和0.15平方米。厕所蹲位达到女生13:1,男生40:1(每20人设一个小便器或0.6米小便槽)。教师厕所和学生厕所应分开设置。

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3.5

学校需建有藏书室、阅览室、规模较大学校建有图书馆。按照国家办学要求建设计算机教室,学生用计算机总量达到每百名学生15台。普通教室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多媒体设备,满足日常多媒体教学需要和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建设需要。学校教职工编制数要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初中1:13.5、小学1:19的基本标准配备。(记者张彦刚实习生朱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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