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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病种数量由25种扩展到28种

2021-02-01 15:00:31

2月1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重疾新规”)正式实施。1月31日,重疾旧规产品下架当日,陕西保险行业度过了最为繁忙的一天,从一线业务人员到后勤人员,展开了一场加班战,有些保险企业甚至用起了“倒计时”和“加班告知函”等促销手段。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重疾新规”。这是2007年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后,重疾险疾病定义规范13年来首次修订。本次重疾定义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一位保险业务经理在其朋友圈中对新旧重疾进行了对比,从对比中记者发现,“重疾新规”中甲状腺癌、神经内分泌癌、部分心肌梗塞属于轻症,赔付降低到了30%,原位癌、交界性肿瘤属于“两不保”范畴。同时,部分保险公司适时推出了“择优理赔”服务,即在“重疾新规”实施之前购买保险,理赔时可以在“重疾新规”和旧规中选择最为宽松、最为有利的理赔方案进行赔付,例如在甲状腺癌中,旧规是按照重疾来理赔的,而在“重疾新规”中一期或者更轻的甲状腺癌只能按照轻症来赔,最多只赔保额的30%,很明显,旧规理赔保额更高。那么,在“重疾新规”实施前购买的保险则可以按照旧规进行理赔;而在旧规中,冠状动脉必须实施开胸手术才能进行理赔,“重疾新规”中则只要切开心包就能进行理赔,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选择“重疾新规”进行理赔。

“重疾新规”除了加入轻度疾病定义之外,还扩展了保障范围,重大疾病病种数量将由25种扩展到28种,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

记者 杨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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