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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防控,远离结核病

2021-03-22 15:00:20

【专家档案】

梁建琴,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结核病医学部主任,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

安慧茹,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结核病医学部结核病科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杜经丽,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结核病医学部结核病防治队队长,医学博士后。

问:不少人对结核病不太了解,请简要介绍一下结核病。

梁建琴: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其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也可侵及肺脏以外的其他部位,如肝、肾、脑、淋巴结等器官,称为肺外结核病。

杜经丽:预防和控制结核病最重要的是切断病菌的传播途径。由于结核病主要经呼吸道传播,所以要特别注意以下3个传播途径:一是空气传染,主要是通过传染性媒介,包括带有结核菌的呼吸道飞沫传染给健康人群。排菌肺结核病人的深呼吸动作(如咳嗽、喷嚏、大声说话、大笑、唱歌)会呼出大量传染性飞沫,能长时间存在于空气中,健康人群吸入肺泡后会被感染。二是尘埃传染。如果排菌肺结核病人的痰吐在地上,水分蒸发后会成为带菌尘埃,有可能被健康人群吸入肺泡,造成感染。三是再生气溶胶传染。落在地面、物品上的结核菌随尘埃飞扬,也容易被人吸入肺泡,造成感染。

问:哪些人容易感染结核病?

杜经丽:容易感染结核病的人,我们称之为易感人群,主要包括以下群体:未受结核菌感染与未接种卡介苗,对结核病没有产生特异性免疫力的人群;免疫受损与免疫缺陷的人群,如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和放射治疗的病人、糖尿病患者、HIV感染者、AIDS患者,以及做了胃切除术的人;存在结核易感基因的健康人。

问:说到结核病,人们往往谈之色变,如果不慎患了结核病,更是十分担心。请谈谈如何正确认识结核病?

安慧茹:患了结核病后,不少患者感到担心,一怕治不好,二怕耽误工作和学习,三怕传染给别人。这些担心都是正常的,但“怕”不利于疾病康复,还可能因精神紧张、情绪低落使身体抵抗力下降。

首先,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患病后不讳疾忌医,积极、主动地配合医生,遵循医嘱按时服药,95%以上的患者可在6-8个月内治愈。而且,结核病停药后的复发率很低,特别是采用标准短程化疗方案的患者,两年复发率约为2%左右,涂片阴性的肺结核病人治愈后的复发率更低。其次,做好预防工作能有效控制结核疫情传播。有传染性的患者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待传染性消失后再恢复工作;与他人一起生活时注意细节,如接触时戴口罩,门窗常通风,碗筷单独使用、煮沸消毒等。

问:集体生活的群体中,一旦有人发生肺结核,常会造成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预防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疾病,部队官兵应注意哪些事项?

梁建琴:预防结核病,官兵应注意8个方面:一是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晨起训练或出操前可打开窗户,增加空气流通。二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手肘或手帕捂住口鼻;经常晾晒衣服、被褥等。三是佩戴口罩。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必须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地铁、火车站等较密闭的空间时,建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四是勤洗手。外出归来或训练后、进餐前要洗手。五是随气温变化增减衣服,避免着凉感冒。六是提高免疫力。提高自身免疫力是避免被感染的重要手段。官兵应严格遵守部队作息时间,尽量不要熬夜,保持愉悦的心情,加强锻炼,均衡饮食。七是按时健康查体。积极参加部队组织的健康查体,按时接种疫苗。如果查体时发现潜伏结核感染,且长期与肺结核病人共同居住或同室工作、学习,应及时到医院排查,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抗结核治疗。八是互相监督,及时就诊。当自己或战友出现咳嗽、咳痰、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时,不要自行用感冒药或解热镇痛药物,应及时到卫生队就诊。

问:结核病起病比较缓慢,早期症状轻微,怎样才能实现结核病的早发现和早治疗?

安慧茹:官兵要注意以下5点,以防患于未然:周围有排菌肺结核病人,且经常在一起交谈、用餐等,应尽早到医院就诊,以明确是否结核感染或患病;发现自己工作精力不足,出现长期低热、乏力、体重减轻、盗汗、慢性咳嗽、胸痛、胸部不适、气短等症状时,应立即就医;如果出现咯血症状,要尽早排查;出现原因不明的淋巴结肿大或破溃的淋巴结长期不愈、胸腹壁肿块破溃长期不愈、慢性难治性眼结膜炎、慢性肛裂、肛瘘等病症时,要警惕结核病的存在;处于病后恢复期或大手术后体质虚弱者、糖尿病、矽肺患者、因其他疾病长期使用激素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药者,易引发肺结核病。如果官兵存在上述情况,可以进行胸部影像学等检查。

问:当前治疗结核病主要采取哪些治疗手段?

梁建琴:结核病以化学治疗为主,联合免疫治疗、手术治疗、介入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营养支持治疗等综合性治疗方法。相对于其他感染性疾病来说,结核病的治疗时间较长,治疗药物多,药物副作用大。对于初治肺结核者,强化期至少需要4种有效药物联合应用,继续期至少需要2种有效药物联合应用,疗程至少6个月。耐药、耐多药和广泛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疗程需要20个月以上。无论初治还是复治结核病、耐药还是不耐药结核病,都要遵循“早期、适量、全程、联合、规律”的治疗原则,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规范治疗、全程管理,以减少药物副作用。治疗时,药物不要中断和间断。(黄永杰 郝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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