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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补“人头”还是补“砖头”

作者: 陈杰      来源:      点击次数:
           对于住房政策的制定,我有一种担忧,我们究竟是该依照科学原则,还是一味地被舆论所引导?民意本来应该是制定政策的标准之一,问题是,我们现在的媒体能不能很均等地反映民意?事实上,尤其在网络上呼声较大的,往往是白领、中层等。他们掌握着话语主导权,会将舆论往他们想去的方向去引导。如此多的人,不断高声疾呼,让我们买房!买房!因此,经济适用房才变得这么受关注,哪怕理论和实践其实早已证明:把现金直接发放给受助者的补“人头”,远远好于以经济适用房等实物进行救济的补“砖头”。
  本来,按照社会福利的基本原则,住房保障应该要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哪怕是最严格、最苛刻地执行,能帮助到的也不是最需要帮助的人。这是经济适用房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因为能考虑买房的人,已经不是最困难的;而买下来的时候是穷人,不代表后来也是穷人;此外,穷人聚居会形成贫困陷阱和穷者愈穷的恶性循环等,这些道理已有充分的证明。
  很多决策者也知道补“人头”相对于补“砖头”的好处,但特别顾虑补“人头”会进一步抬升房价和租金。其实,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属于较低端的住房需求,不会对普通商品房造成大的冲击。更重要的是,经济学上有句话,需求创造供给。低收入者现在很难从市场上租到合适的房,表面上看是供给不足,实际上是有效需求不足。如果政府能切实增加这部分低收入者对住房需求的实际支付能力,就可以引导这相应的供给被创造出来,大量闲置的存量房资源、特别是老公房都会被盘活起来。这样,就与发展公共租赁市场结合起来了。
  我作过一个简单的估算。以上海这样的城市为例,1500元/月基本可以在中环附近城区租到较理想的二室住房,1年就是1.8万元。假如一个城市的住房最困难家庭约有10万户,对这10万户家庭的房租实现全额补助,需要18亿元。更何况实际不需要全额补助。以平均每户补贴租金一半为考虑,18亿元可以每年帮助20万家庭大幅度改善住房状况。如果用于建设60平方米户型的经济适用房,18亿元财政资金仅够支持建造1万套(以每户每平方米补贴3000元为计算),10年180亿元(静态)投入才能供应10万套经济适用房,而且更大的问题是,这10万套又给了谁?每户每平方米3000元的补贴只够把当前上海市区平均10000元/平方米的市场价格拉到70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或者郊区的8000元/平方米拉低到5000元/平方米。即使是后者,对于真正的低收入人群仍然是解困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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