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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农合将定定点医疗机构

作者: 王耀      来源:      点击次数:
          甘肃省卫生厅日前决定在全省境内确定一批新农合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专科医疗机构,并对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签订一次服务合同。愿意继续承担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任务的医疗机构,可向省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为: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通过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并取得合格资格批准;3.具有与申请级别医疗机构相应的基本医疗设施和诊疗技术水平;4.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医疗操作常规及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的价格政策;5.制定有健全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6.自愿承担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任务,执行新农合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其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施,并自愿与省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7.专科定点医疗机构除第2项外,应具备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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