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成果如何,也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我们要努力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下功夫。 就业产业并重。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乐业才能安居。要围绕搬迁群众就业做文章,因镇制宜、因村制宜,综合区位、交通、产业等条件,加快社区工厂、扶贫车间等项目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数票子”,实现移得出、稳得住、住得下去的目标。要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针对耕地条件、气候环境,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花椒、苹果、食用菌、林麝等产业,牢牢把贫困户镶嵌在产业链上,确保生产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有来源,可持续。 激发内生动力。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以镇村基层为主阵地,高频次、多渠道开展志愿服务、文艺演出等活动,持续改善农村群众精神面貌精神状态。大力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致富标兵等农村先进典型评选,不断激发党员群众发展产业、致富奔小康的斗志,使 “要我富”到“我要富”成为常态。 继续改善“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整合项目资金,进一步改善农村水电路桥等基础设施条件,使群众出行更便捷高效,更多的农产品及时得以销售,不断鼓起群众“钱袋子”,实现村庄美、农民富。保持“两免一补”、教育资助等政策的延续性,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时充实教师队伍,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持续改善村卫生室条件,加大县中两院人员和设备配备力度,保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好经验、好做法,更好的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目标。对五保、大病、意外致残、家庭突发变故等人群,要科学精准运用低保、救助等措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家庭基本生活有保障。 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围绕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目标,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根据各村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树立系统化思维,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夯实组织保障。要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为乡镇配备一批善于做群众工作,敢啃“硬骨头”的干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保持镇党政正职相对稳定有关规定,脱贫任务完成后,镇党政正职继续执行“任职不满3年的,原则上不能调整”要求,保持稳定一段时间。每个贫困村每两年至少培养35岁以下优秀年轻党员1名,动态储备3至5名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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