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十三五”以来,陕西省扎实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1年底,陕西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分类管理
从2017年起,历时4年,完成了陕西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查明了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基本掌握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潜在环境风险情况。105个涉农县(市、区)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并实施分类管理。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组织53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并实施整改。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工矿污染源排查整治,完成38家涉镉企业排查整治任务。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开展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调查整治。全省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市级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国家考核陕西省地下水点位质量极差比例稳定在17.4%以下,市级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县级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初步建立全省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清单,基本掌握了典型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4%
在5421个行政村(安置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1年底,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4%,超过国家下达陕西省任务2.5个百分点。累计完成45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中国家监管的30处,省级监管的15处。
全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超过90%,2041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完成整治。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完成了全省201个“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并开展水质监测。完成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83个问题整治。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均实现负增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以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均达到国家要求。
下一步,陕西计划到2025年,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得到巩固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本报记者 柴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