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月5日电(记者 谢建雯)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获悉,雷电是宁夏较为常见的气象灾害之一,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更好地履行公共气象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宁夏近日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了雷电监测预警与风险预防措施、雷电防护装置和安全检测以及雷电灾害调查处置流程,为群众生产生活“保驾护航”。
办法要求,防雷减灾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范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做好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雷减灾宣传教育,培养和提升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由气象、教育等部门给予指导和监督。
针对监测预警与风险预防,办法规定,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建设雷电监测网,完善雷电监测和预警系统,要求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开展雷电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雷电预报、预警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同时,各级各类开发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要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区域评估范围。
办法还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城镇老旧小区和农村居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雷电防护装置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雷电防护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易燃、易爆场所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