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三有”争创活动深入开展,不断做实点亮“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公益诉讼品牌。
建立“刑事+公益诉讼”综合治理模式,打防结合惩治犯罪
坚持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发展,探索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办理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既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又追究其损害公益的民事责任,以赔偿损失、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生态。对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的情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管理,实现全方位、多维度保护。全年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
“双赢多赢共赢”协同保护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
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争取重视和支持,10月中旬,成功完成市人大公益诉讼检察调研工作并得到市县领导充分肯定。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与九部委生态环境领域协作意见,依法助力长江“十年禁渔”,积极加强与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扩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朋友圈”。与林业部门建立“检察长+林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最高检印发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聘任了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5名专业人员为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外智”办案12件。
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培树打造典型案例
坚持以办案为重点,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为抓手,聚焦秦岭 “五乱”、河道“四乱”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全年立办生态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7件,立办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起诉5件。督促恢复林地10亩,督促修复耕地20亩,督促治理恢复河道30公里,督促整治非法排污点15处,督促清理垃圾25吨,督促赔偿生态赔偿金4万余元。
强化法治宣传,传播检察公益诉讼好声音
注重培养专门宣传骨干,多措并举、畅通渠道,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工作。全年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听证1件,让办案可见可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秦岭生态志愿服务活动3次,其中一组工作写照入选省院《美丽秦岭,有多少力量在默默守护?》专题宣传片。(毛雯 杨丽华 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