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符备战 通讯员闫峰春)为切实加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和兴平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维护兴平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道路实际情况,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兴平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货车管控,从三月份起,对西立交、中心大街南段实施货车禁行,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兴平公安交警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从三月份起,实施城区机动车禁、限行管控、西立交区域车辆分流工作,落实车辆禁绕行管控,对西立交、中心大街南段实施货车禁行,在宣传告知阶段,通过路口设立货车禁行标志、提示牌10面,在主要路口设置警力劝导3处,告知货车驾驶员合理绕行路线,避开禁行路段。
从3月10日起,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劝导、查纠力度,加强货车管控,采取动态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以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车辆为重点,加大“三超一疲劳”、强超强会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严防货车变“祸车”,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