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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漫川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2023-03-16 19:07:11

3月15日,山阳法院漫川法庭经过近四个多小时的精心调解,成功化解了原告洪某某诉被告江某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

2023年1月15日,家住湖北省郧西县上津镇的原告洪某某和其妹妹一同到家住漫川关镇龙湾小区的姐姐家探亲,将车停在小区超市门口,被告江某某饮酒后驾驶车辆从超市门前经过,因道路狭窄无法通行,双方发生争执,后江某某在洪某某右脸打了一拳,并将洪某某压倒在地,致使洪某某头部受伤,住院治疗2天。事后,山阳县公安局漫川派出所和交警队分别对江某某作出罚款500元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2023年3月9日,原告洪某某向漫川法庭起诉,要求被告江某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334.58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到庭,详细了解案情,并对双方现场进行调解,因原告不同意被告的调解方案,当天未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决定先给双方相应的时间冷静,择期再审。3月15日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原告表示愿意接受上次的调解方案,但被告却坚持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判决。承办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再次耐心的从法律规定、赔偿标准等方面给当事人进行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本案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山阳法院漫川法庭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始终立足司法为民本质,着眼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下一步,山阳法院漫川法庭将继续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多途径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力争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止纷在诉前,真正意义上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刘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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