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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牵出“案中案”,执行法官妥善化解“三角债”

2023-09-14 16:30:00

“法官,我积极协助配合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欠我的钱能不能给我多分点。”

“不行,该你的就分配给你,不该你的你一分都不能多拿!我们不可能使公平正义在执行阶段这‘最后一公里’掉链子。”

面对既是一个案件的申请人,又是另一个案件的协助执行人陈某提出的请求,执行法官这样回答。

2023年8月,丹凤法院受理一起张某申请执行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执行过程中,张某向法院提供线索为被执行人叶某在西安某公司有拆迁补偿款。对于执行干警来说,线索就是命令,时间就是质效,执行法官立即着手调查。经核实西安某公司补偿叶某的拆迁补偿款120360元已经拨付到位,该补偿款由案外人陈某保管,执行法官遂及时向陈某发出限期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是陈某以叶某尚欠其借款未还为由拒绝履行协助义务。

在与陈某多次谈话中得知,陈某与叶某两人以前关系甚好,叶某曾从陈某处借过款至今未还,现在叶某的钱拿在自己手上,自然不愿意让给别人。为避免当事人矛盾激化,执行法官向陈某耐心普法,释明其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债权的实现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得私自留存他人财物。

为妥善解决争端促执行,法官改变执行思路,找准当事人利益平衡点,决定暂缓强制提取陈某保管叶某的拆迁款。并积极引导陈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陈某遂将叶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判决叶某应偿还陈某借款40000元。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连续两天的沟通交流和谈心教育,在拆迁款不足以偿还两案债务,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三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作为优先受偿的申请人张某和既是案件债权人又是案件协助义务人的陈某,均愿意将叶某拆迁赔偿款进行按比例分割,用来偿还二人全部债务,至此两起案件得以彻底化解。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丹凤法院将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坚持主动服务,创新举措,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让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共同感受到丹凤法院的执行效率与司法温暖。刘海平

责任编辑:郑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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