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洛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双“126”模式,成功举办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社区矫正工作多次受到省司法厅肯定,开创了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市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
创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双“126”模式
坚持法治商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连续三年开展市委书记和各级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创新开展市长和县(区)、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的双“126”模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规范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和领证工作,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建立立法联系点,开展全市法治事件、法治人物评选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司法部来商调研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紧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两大职责,围绕“社区矫正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坚持以监督管理为基础,以教育帮扶为核心,努力在阵地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打造“商洛样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多次得到省司法厅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公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
出台青年律师培育意见,鼓励青年律师积极申办律师事务所。扎实开展公证行业“专项整治”能力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工作质效。指派公证员参加省司法厅和省公证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将党建引领贯穿公证工作全过程,在办证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主动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接,沟通机构设置、人员划转、工作衔接等事项,联合市委编办对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自2022年1月1日起,市、县(区)已将行政复议职权集中划转至司法局,市县(区)司法局各增设1个行政复议科(股)室,目前,全市共有行政复议机构9个,新增加编制11个,现有专职工作人员17名。创新开展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构建覆盖全市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共商研判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和行政案件败诉率“一高一低”问题。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推陈出新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化解新格局。加强人民调解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村(社区)调解委员会1302个,调解员6800名,规范调解组织场所、制度、台账档案、工作运行,健全村级片户调解网络,开展调解队伍业务培训,村(社区)调解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持续巩固
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3月起,陕西省开始实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在律师队伍小、人员少、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统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资源,教育引导律师发挥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保证每一名被告人在每个审判阶段都有律师辩护,实现了刑事审判律师辩护权全覆盖目标。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与商洛市工商联建立商业协会法律顾问长效机制,组织律师走进民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培训、座谈调研、法务咨询等“法治体检”活动40余场次,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30余份。出台商洛市司法行政机关《助力营商环境突破年十条措施》《助力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十条措施》。扎实开展“百名律师进企业”活动,印发百名律师进企业纪实手册,全市20家律师事务所113名律师对接171家企业,召开座谈会24场次,开展法治体检55场次,举办法治讲座35场次,极大提升了企业依法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健全完善党组领导监督司法行政工作制度机制
研究制定市司法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组集体领导议事制度》《党组分工负责议事制度》,凡涉及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的重大工作、重要问题、人事变动,主动向商洛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持续开展党组会前学法,在全系统开展“司法e讲堂”,健全完善科室(单位)月考评办法,实行周点评、月考评,积极推进刑事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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