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咸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咸阳朝阳三路污水处理厂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咸阳朝阳三路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地点:咸阳市渭城区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一座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土建15万立方米/日,设备安装先期10万立方米/日,预留设备安装5万立方米/日。配套建设公用设施、配套建设环保及安全设施等,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59025万元,工程总占地88.8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咸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西咸大道中段62号
联系人:张璇 电 话:1760842871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兴泰七街168号
联 系 人:朱工 电话:18829045639
邮 箱:258760864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udg5osLNCDkndSFufiTKw
提取码:111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在公众意见表中,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2、以书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建设单位。
六、公示时间
从即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