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司《陕西常青恒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500吨/年甲硫基乙醛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陕西常青恒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500吨/年甲硫基乙醛肟项目拟建于凤翔高新区长青工业园,主要建设1座甲硫基乙醛肟生产车间、1座成品库房、1座液氯气化室、1座液氯气瓶库及配套的公辅设施,甲硫基乙醛肟生产规模为2500吨/年,项目总投资112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常青恒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凤翔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业大厦4楼。
联系人:王成。
联系方式:186900072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信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1303。
联系电话:17837313890。
联系人:周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见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pHKoQuvI 密码:r8vd6n。
五、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到我司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我司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附近可能受项目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2日。
陕西常青恒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