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涛一行对千阳分局202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
2023年,千阳分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全省“三个年”活动、县“四年活动”,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民心所向,聚焦源头治理,不断健全机制,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环境空气质量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1天,同比增加5天,优良率85.2%;综合指数3.56,同比下降4.6%,空气质量位居全市第四,关中64个县区前十位;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PM10平均浓度5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9%;臭氧平均浓度13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2.0%,重污染天数7天。
水环境质量
县城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100%。全县7个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面完成千河千阳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填报,规范化整治率100%。千河公路桥国控断面稳定达到地表II类水质(其中:11月达到I类)。
土壤环境质量
推进县垃圾填埋场、千阳海创2户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均达标。严格10户涉危险废物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全县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考合格率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环境应急减排
持续开展环境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排查一般环境安全事故隐患37个,完成整改36个,整改率96.9%。组织全县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综合演练1次。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实施陶瓷工业窑炉深度治理,完成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25吨。
环境监管不断加强
全年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34人(次),检查企业289户、污染治理设施175台(套),下发法律文书20份,立案查处18件,处罚金额60万元。查处群众信访投诉19起,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群众满意率100%。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3年3月,千阳县被省政府办公厅命名为第一批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千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入选全省绿色发展示范案例。2023年7月份,千阳县入选省生态环境厅拟推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名单。
农村污水治理模式获全省推广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污纳管、一体化设备、小型人工湿地、生物氧化塘、简化综合利用”五种模式,工作做法受到省市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335”模式蹚出农村三污治理新路子》荣获陕西省第二批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全县累计35个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4%,有效管控率46%,实现全县65个村全覆盖。
(牛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