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娟)近日,岚皋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四负责、四协同”工作要求,结合冬春社会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讲《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十不准》等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灭火知识,告知广大干部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注意事项,引导群众不带火种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野外非法用火,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增强森林防火安全观念,全面筑牢森林资源安全屏障。
“冬春行动”开展以来,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开展森林消防安全宣讲、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地段巡护、重点人员监管等工作,出动警车和宣传车深入林区、集镇、森林公园等森林防火重点景区开展巡回宣传,累计巡查重点地段200余处,排查隐患风险32起;出动宣传车150台次,开展森林防火安全集中宣传87场次,发放防火宣传单10000余份,发放围裙、纸杯等森林防火宣传品500余件,张贴《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依法打击森林草原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200余份,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确保岚皋全县春节祥和平安,森林火灾“零发生”,也为保护全县林区稳定资源安全贡献了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