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里藏着“大民生”,“小案”也能释放“大能量”。近年来,镇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初心,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以“如我在执”的理念办好每一件“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制执行”拖欠工资,让“薪”有所属
2024年5月初,镇安法院执行局收到被执行人均为程某的四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王某等四人于2022年9月跟随被执行人程某前往内蒙古某捡土豆项目地务工,项目结束后,被执行人程某拒不支付劳务费,标的最小为864元,最大为6000元。案件标的不大,但涉及民生就是大事,执行法官迅速展开行动。经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程某拒不到庭。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程某名下汽车一辆,考虑到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拘留公告发出后,被执行人程某迫于法律压力,于6月25日委托其家属代为履行了义务。
2020年以来,镇安法院陆续收到十几起涉及田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起初,被执行人田某在执行法官敦促下,陆续履行了部分义务,时间一长,田某逐渐开始破罐子破摔,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企图用“失联”的方式逃避、抗拒执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镇安法院执行局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各大平台广泛发布拘留公告,迫使田某主动现身,鉴于其拒不申报财产且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镇安法院于6月12日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并送至镇安县拘留所。
善用执行措施,高效化解邻里纠纷
赵某与邓甲、邓乙系同村村民,三家房屋相邻,中间隔着一条排水沟,该排水沟同时作为村民上山种地的通行道路。2013年,邓甲将石条堆放至排水沟,2023年,邓乙将翻新房屋的废弃瓦片、杂物亦堆放至排水沟,赵某认为二邓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排水和通行,经村委会、街道办多次调解无果,赵某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二邓清理堆放的石条、瓦片等杂物,恢复至占用前路面状态。2024年4月15日,赵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勘察了现场,并找到社区干部了解情况,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处理不当恐激发矛盾。为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4月28日,执行法官通知社区干部、双方当事人以及部分群众到场,从“远亲不如近邻”“以和为贵、互让互谅”等角度,现场进行释法明理工作,以通俗的语言解释相邻关系中应当相互给予必要的便利或者对自身权利加以必要的限制,以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平衡,构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人人有责。执行法官的一堂生动而朴实的法治公开课,让被执行人邓甲、邓乙最终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不妥之处,自觉清理了排水沟的石条,但邓乙拒不履行“清理杂物”的义务,法院决定强制清理,并于6月12日组织力量进行了现场清理,之后申请执行人紧握执行法官的手连声感谢,村委领导也说法院解决了多年的邻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善意执行”为企业纾困,保长效发展
2023年,黄某因精神分裂症被家属送至镇安某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被同住病友李某殴打致死。事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未果,经鉴定,李某在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作期,无刑事责任能力,黄某家属遂将该医院诉至镇安法院,要求该医院承担侵权责任,镇安法院判令该医院赔偿黄某家属60余万元,该医院不服判决上诉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冻结了医院的对公账户,但账户仅有少量资金,向医院负责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负责人表示医院成立不足两年,一直处于亏损运营状态,医院收入主要依靠自营自支,目前无力承担赔偿责任。为推动本案顺利执行,一方面,卫健、财政等部门制定方案,加强对该类特殊医院的管理,严卡财政补助关,严查资金账,敦促医院尽早履行义务,避免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另一方面,执行人员加大对医院的财产查控力度,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医院的大楼及设备采取“活查活封”措施,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尽早实现,同时做好申请人的答疑解释工作,在多方努力下,黄某家属与医院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款。截至6月底,医院已如约支付黄某家属赔偿款50余万元。
今年以来,镇安法院民事执行党支部为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打造“如我在诉,执稳行远”党建品牌,结合全省法院“陕亮执行·2024·商法在执”专项执行行动,重点聚焦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工作,以“案小事不小”的审判执行态度,寄情打工人讨薪的急切与艰难,理解农民维护“一亩三分地”的苦心与决绝,体谅小企业主维持运转的艰辛与无奈,深刻体会“一纸诉求”背后的情与理,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殷切期盼,真正实现胜诉权益。(通讯员 樊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