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8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近日,榆林市财政局联合榆林市公安局、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榆林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榆林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榆林市财政局在官网公布市县两级“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畅通供应商维权渠道。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榆林市共分解检查采购代理机构数量20家,采取采购代理机构自查、财政部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的方式,重点整治以下内容: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授权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
榆林市鼓励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处罚一起,将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