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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2024-08-27 09:0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现将铜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报批稿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铜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

(2)建设单位:铜川市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地点:铜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总投资及环保投资:9481.5850万元,环保投资为443.82万元,占总投资的4.68%;

(7)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设计规模0.4万m3/d,配套新建污水管网2576m;

(8)服务范围:铜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生活污水和经企业自行处理达到排入下水道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出水达到相关用水标准后部分回用,回用不完的尾水排入赵氏河。

二、建设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川市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铜川新区长虹北路9号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919-31533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陕西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连接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zqoSa_AT2YnK5k1VZyGAQ 提取码: 28hk,公众可自行下载。

五、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前往建设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或与建设单位沟通联系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铜川市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郑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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